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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校外送餐管理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浏览量:12550 分享到: 打印

各高校:

近期,各高校校外送餐进入校园明显增多,给校园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等方面带来安全隐患。为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切实加强高校校外送餐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准入监督

各高校应严格执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渝食药监〔2014〕59号)中“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生供应盒饭的,需要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的要求,凡未经批准的配送餐饮企业,送餐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建立登记制度和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

对批准的校外配送餐饮企业,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条例要求,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批准进入学校的餐饮企业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负责人以及外送人员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核实登记。要建立校外配送食品卫生安全可追溯机制,以便及时查明问题食品或可疑食品的来源和流向,确定食品可追溯源头。为保证学生宿舍清洁卫生和人员财产安全,校外送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送餐。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协调校内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人员责任,以便监管到位,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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